今天上午10點,生態環境部召開今年4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,發布會由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主持,生態環境執法局局長曹立平,向媒體記者介紹我國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有關情況,并就外界普遍關注的生態環境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。
生態環境部2019年4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現場。大眾網·海報新聞記者 王封 攝
在新聞發布會上,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,《“無廢城市”建設試點工作方案》印發以來,各省積極推薦“無廢城市”候選城市,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篩選確定了11個城市作為“無廢城市”建設試點,分別為廣東省深圳市、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、安徽省銅陵市、山東省威海市、重慶市(主城區)、浙江省紹興市、海南省三亞市、河南省許昌市、江蘇省徐州市、遼寧省盤錦市、青海省西寧市。